对于此类情况,市园林中心高度重视,借助无人机配合进行综合性巡逻,形成常态化巡园机制,及时掌握一手资料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予以处置,大力提升了公园日常巡查水平及公园管理品质。
案例点睛
根据《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、出租公园用地,不得以合作、合资以及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。已经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的,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定,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补足公园绿化用地。
|
福州市园林中心提醒:禁止破坏公园绿地!
[打印]添加时间:2022-08-10 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:186
乌龙江湿地公园作为原生态湿地公园,植被茂盛,许多区域工作人员无法进入巡查。为了更好地掌握这些区域的实时信息,公园采用无人机配合开展综合性巡逻。近日,工作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,极少数市民贪图个人私利,在公园小沙滩附近破坏芦苇,将土地进行开垦,种上瓜果蔬菜。工作人员见状,随即进入现场核实情况,对市民进行普法劝导,并督促其将占用公共绿地种植的瓜果蔬菜进行全面清理,并恢复原貌。市民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今后不会再违反法律法规,毁坏绿地种植果蔬,破坏园区的生态环境。
对于此类情况,市园林中心高度重视,借助无人机配合进行综合性巡逻,形成常态化巡园机制,及时掌握一手资料,及时发现异常情况,及时予以处置,大力提升了公园日常巡查水平及公园管理品质。
案例点睛
根据《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、出租公园用地,不得以合作、合资以及其他方式将公园用地改作他用。已经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的,按照城市园林绿化法规规定,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补足公园绿化用地。 |